居住建筑室内环境有三个层级:
一是室内污染控制的环境,系建筑及装修材料所致室内散发的污染气体,要控制在一定的合格范围内。目前我国是基于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规范》GB50325所控制的建筑及装修材料的污染散发控制在标准的合格范围内,控制环境仅限于甲醛、苯、氨、氡、TVOC等几种污染气体。这个层级的室内环境,仅作为居住建筑最基本的室内环境要求。
二是人们居住的室内空气质量作为基本要求的室内环境,目前我国是基于国家推荐性标准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GB/T18883所述的包括物理的、化学的、生物性的和放射性的等几类共19项空气质量指标,给出一定的基本的合格量值或范围量值,作为居住建筑基本生活要求的室内环境。
三是居住建筑健康环境的层级,是人们获得健康、舒适、无或更低健康风险的优质室内环境,目前我国是基于《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》CECS179、《居住建筑室内健康环境评价标准》和《健康建筑评价标准》T/ASC02-2016等,对建筑室内的空气(热、湿、新空气、洁净),光(光环境),声(噪音、生活声、睡眠声),水,视,身心、心里、舒适(热湿舒适、光舒适、空间舒适)、人文、服务等多方面进行评价和营造,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,为居住者提供更加优质、健康的环境、设施和服务,促进建筑使用者身心健康、实现健康性能提升的室内环境。